- 股東回報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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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8-SH
康美藥業(2012年-2014年)股東回報規劃
日期:2016-05-17 12:07:34
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未來三年(2012年-2014年)股東回報規劃
未來三年(2012年-2014年)股東回報規劃
為完善和健全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科學、持續、穩定、透明的分紅決策和監督機制,積極回報投資者,董事會綜合公司盈利能力、經營發展規劃、股東回報、社會資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特制訂公司未來三年(2012年-2014年)股東回報規劃(以下簡稱“本規劃”):
一、制定的原則
1、公司積極實施連續、穩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綜合考慮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和公司的長遠及可持續發展。
2、公司未來三年(2012年-2014年)將堅持以現金分紅為主,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情況下,保持利潤分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3、充分考慮和聽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意見。
二、考慮的因素
1、綜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經營發展規劃、股東回報、社會資金成本及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
2、充分考慮公司目前及未來盈利規模、現金流量狀況、發展所處階段、項目投資資金需求、銀行信貸及債權融資環境等情況。
3、平衡股東的合理投資回報和公司的長遠發展。
三、未來三年(2012-2014年)的具體股東回報規劃
1、公司可以采取現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的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分配。
2、由于存在行業特性,公司依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足額提取法定公積金、任意公積金以后且現金能夠滿足公司持續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未來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原則上應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具體每個年度的分紅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年度盈利狀況和未來資金使用計劃提出預案。
3、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由公司董事會提出分紅議案,并提交股東大會進行表決。公司通過多種渠道接受所有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獨立董事和監事對公司分紅的建議和監督。
四、決策機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審閱一次股東回報規劃,并通過多種渠道充分考慮和聽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意見,對公司正在實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適當且必要的修改,以確定該時段的股東回報計劃。
2、公司董事會結合具體經營數據,充分考慮公司盈利規模、現金流量狀況、發展階段及當期資金需求,并結合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意見,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紅方案,并經公司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后實施。
五、本規劃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本規劃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10月9日
2012年10月9日